化妆品具有日用消费品的特质,能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求,它能给使用者带来愉悦、满足和归属感,它还推动着经济发展,传承民族,国家和品牌的文化。
本文介绍化妆品的定义、作用、分类与特点,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化妆品。
一、化妆品定义
本条例(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,1989年)所称的化妆品,是指以涂擦、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,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(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),以达到清洁、消除不良气味、护肤、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。
从定义可见,化妆品属性为日用化学工业产品,用法是以涂擦、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,使用部位指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(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),用途是达到清洁、消除不良气味、护肤、美容和修饰目的。
因此,像驱蚊花露水、抑菌洗手液、祛疤疤痕膏、香薰精油、复方薄荷脑软膏、采用口服/注射等方式具美容效果的产品等宣称特殊功能、使用方法与化妆品不符的,均视为超出化妆品定义,不属于化妆品。但通过涂抹按摩等方式,用于滋润肌肤的精油,是属于化妆品的。
二、化妆品的作用
化妆品一般具有以下功能:
1、清洁作用:起到清洁和修正人体气味、保养、保持良好状态的功能;
2、护理类化妆品:保养、修饰、保持良好状态的功能;
3、美容/修饰作用:美化、修饰、芳香、改变外观、呈现良好状态的功能等 。
化妆品还具有一些特殊功能:
有助于毛发生长、减少脱发和断发;改变头发颜色作用;改变头发弯曲度,并维持相对稳定;减少、消除体毛作用;乳房、健美;消除腋臭;吸收紫外线、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;美白增白、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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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化妆品的分类
(一)按管理分类
我国现行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将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进行管理。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脱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(美白)、防晒的化妆品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除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。
(二)按功能和使用部位分类
据《化妆品分类》(GB/T 18670-2017),按照化妆品的不同功能和使用部位进行分类;对于多功能或多使用部位的化妆品,则以主要功能或使用部位划分类别,包括:洗发、护发、美发、养发等发用类化妆品;膏、霜、乳液、洗面奶等洁肤护肤化妆品;胭脂、粉类、指(趾)甲、口唇等美容修饰类化妆品;香水、芳香剂等芳香类化妆品。
(三)按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分类
2015年发布的《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》(食药总局2015年第265号)中,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,将化妆品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、膏霜乳液单元、粉单元、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、蜡基单元、牙膏单元和其他单元。这种分类方式下不同单元的化妆品对应不同的生产设备、工艺条件、规格标准和分析试验方法等等,是实施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基础。
(四)按使用人群分类
按使用人群来区分,当前法规上有区分的仅有儿童化妆品及其他化妆品两种。因此,“孕妇专用” 、“男士专用” 只是商家的一种宣传噱头。
四、化妆品的商品特点
化妆品具有以下特点:
1、安全性:能长期使用、适用范围广泛。
2、有效性:大部分化妆品都能直接达到使用的效果。
3、稳定性:产品性质能够保持相对稳定
4、自主性:可供选择众多,消费者可以根据需求选择。
5、时尚性:时尚型的个人快速消费品。也有奢侈品的功能,能用于提高仪式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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