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海关

旅客在其私人行李中携带合理数量的食物,如水果、蔬菜、全熟肉类、海产(包括大闸蟹)等,以供自用,一般不受限制。

然而,除非食米是随旅客个人行李输入香港或从香港输出,只供他本人耗用或作为礼物,而数量不超逾15公斤,否则将食米输入香港或从香港输出,必须具备适当的有效许可证。

此外,为了确保食物安全和公众健康,香港法例第132章 《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》对一些食品实施进口管制,包括新鲜或冷藏的肉类和家禽、野味、蛋类、奶类及奶类制品等。如欲了解更多进口食物的相关资讯,可事先向食物环境卫生署查询相关规定,以免触犯法例。

友情链接